一、依據「南華大學教職員工福利互助金補助要點」
二、員工旅遊申請事項如下:
(一)國內旅遊:3人以上(含)方可申請補助,3人皆須申請核銷。
(二)離島旅遊:2人以上(含)方可申請補助,2人皆須申請核銷。
(三)國外旅遊:2人以上(含)方可申請補助,2人皆須申請核銷。
(四)每人補助至多2,500元(可不需過夜),可分為一次性核銷2,
(五)旅遊核銷注意事項如下:
1.限核銷住宿費、餐費、門票費、交通費、保險費,
2.住宿費:檢附住宿收據或旅行社代收轉付收據,
3.餐費:檢附收據(須附用餐證明,餐費不得超過申請總金額之
4.門票費:檢附票券或收據於票券核章使用日期。
5.交通費:油單收據(油單金額不得超過申請總金額之50%)
6.保險費:請附投保人名冊。
7.旅展或預購之餐券、旅遊券需於當學年度購買使用,
8.報銷時請檢附符合「教職員工國內(外)旅遊申請單」
三、教職員申請員工旅遊補助者不得與出差日期重疊,若於上班時間內申請旅遊補助者核銷時須檢附請假單。
四、公告員工旅遊補助宣導事項如下:為增進教職員工身心靈健康,
五、申請資格:繳扣6個月(含)以上福利金之專任教職員工暨本校專任約聘人員,留職停薪復職者於復職日起繳扣6個月(含)以上福利金。
六、
七、申請同一地點旅遊但日期跨兩學年度者,
八、旅遊申請單須於旅遊前一週由電子公文系統線上提出申請,
表單下載(按我下載)
114學年度南華大學教職員工國內(外)旅遊【支出明細表】